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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一愣,从未想过这个问题,第一次知道原来女人也是有资格不满意的。

见她长时间不言语,他喃喃道:“你是个好女人,是个好女人,”打了个酒嗝,“我也不是坏人,要怪就怪你命不好吧。”

又是命。

他很快醉倒,在竹榻上鼾声如雷,吴细妹在一旁安静地收拾着碗筷。

吴阿弟不知梦见了什么,在睡梦中高声咒骂起来,不停蹬腿。

细妹停下手,惊奇地望向他,像是第一次见到这人般仔细打量。

矮小黑瘦,头发并不多,细软的贴着头皮,有些皮屑。脸上已有了皱纹和晒斑,只是肤色黝黑,看得并不清楚。眼皮朝下耷拉着,酒精作用下永远红肿,像是大哭了一场。此刻的吴阿弟张大嘴巴打着鼾,不时吧唧两下嘴。

她再回来时,手里提着杀鸡的刀。

没什么两样,她告诉自己,鸡和人没什么不同。

刀扬起,落下,血溅到她脸上。没有眨眼,一下又一下,直剁到脑袋整个滚落。

原来杀鸡和杀人没什么不同,鸡是畜生,有的人也是。

她刨开卧室的泥地,挖了一个深坑。锄头挥了没两下就触到了什么,扫去浮土,看见一具烂透的尸骨,没由来的,她觉得是吴阿弟那个脸色枯黄的老婆。

吴细妹感到彻骨恶寒,接着是一阵恶心,自己竟在这枯骨之上完成了新婚。

不知听谁说的,人走时要留个全尸,残缺不全的尸骨过不了奈何桥,来生不能投胎做人。想到这里,她重又捡起刀,在吴阿弟的四肢上狠狠剁了几下,七零八碎的躯块儿,全都用鞋底踢进了坑。

“来世别再祸害别人了。”

一锨掀的土倒进去,将坑重新填平,她在上面来回踏着,一点点地踩实。末了已经看不出什么,只是泥土松软些,新土的腥气。

“要怪就怪你命不好吧。”

这话说得像是冲他,又像是冲自己。

她去打水,碰上洗衣的邻居。

“细妹,这么晚还打水啊。”

“嗯。”她点头,没想到自己能这么冷静,“天热,洗澡。”

“咿呀——”邻人忽然凑上来,揉搓她右侧脸颊,“这沾的什么啊?像是血——”

“哦,晚饭杀了鸡,不小心碰到了。”

她想,确实买了土鸡,杂货店老板为证,不怕人查。

“阿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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