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聂小倩终究还是顺利勾搭上了宁采臣,上演了一处女神与舔狗的戏码。

人吗?终究是难免被美色所误的。

读书人吗?都摆脱不了骨子里的骚动。

而且聂小倩作为树妖姥姥亲手打造的头牌花魁,拿捏功底可谓深厚。

如大汉好义子就曾言——我被酒色所伤,竟如此憔悴!自今日起,戒酒!

即便是同为好色之徒,但是人和人终究是不同的,普通的农夫游客用艳俗的女鬼便可勾引成功,而这些人的肉质低劣、血气浑浊,着实不是什么好食物。

只有那些书生,才思敏捷、细皮嫩肉,是上等的食材。或者是侠客武者,他们血气澎湃,一腔热血对于妖魔来说宛如最上等的烈酒。

艳俗女鬼对于书生侠客来讲,就像是窑子里的窑姐,根本提不起半分兴趣。

但是聂小倩就不同了,那是上等会所打造的,是珍品,是品味的象征。

不过燕赤霞却不再坐视不管,因为他已经知晓人皆有欲,钓鱼执法着实可恶的本质。

心中无女人,拔刀自然神。

所以当即就要拔剑砍了聂小倩。

至于宁采臣,他站燕赤霞的。

至于为什么?这荒山野岭的,你一个女子突兀的出现在这寺庙之中,还片尘不染,长衫白衣。

当冷风一吹,一个哆嗦,彻底冷静之后,宁采臣的大脑驱逐了小脑,智慧占领了高地。

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,他早已知晓燕赤霞与李洛二人乃是隐居山林的得道高人。

看起来不修边幅的大胡子,其实出口成脏也成章,而性子反而是很正统并值得敬佩的侠客;而显得颇为娇贵正常的李洛,其实才真的就是人间奇葩,疯癫的可以,惊人之语频出。

没办法,总不能让一个现代人去理解、融入古代社会的社会风俗、礼仪人伦之类的,而且李洛现在还有资格不去融入。

当几人讨论局势的时候,一个悲叹天道不彰,一个励志为官救民。

但是李洛却直接是,咱们杀去京城,夺了那厮鸟位可好,到时候我做皇帝,宁书生做个丞相,大胡子便做将军。

经过这段时间的经历,李洛算是明白了,救个屁,这个世道,就该直接改朝换代了。

反正我遮天人,自古就对建朝立廷非常的执着。

看看荒卧龙、看看叶凤雏......就是看看不死鸟人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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